十月六号,由我司负责编写的泸州市合江县某竹产品综合利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组织召开评审会。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2280.74m2,总建筑面积为18733.30m2,工程实际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为1#楼生产车间4531.48m2、3#楼生产车间4208.76m2、综合楼3283.70m2、天然气锅炉98.00m2、设备用房251.10m2、公厕和值班室60.30m2、设备用房424.37m2。二期建设为2#生产车间4531.48m2、4#楼原料仓库1344.11m2。容积率1.02,建筑密度49.12%,绿地率15.13%,停车位33个。
项目组成: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及相关配套服务设施用房组成。
建设工期:本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18年4月开工,2019年3月完工,总建设周期为1年。二期工程目前由园区在统一场平,建设时间还不能确定。
项目投资:本项目投资6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4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4000万元,国内贷款2000万元。
工程占地:本项目规划建设占地面积为3.23hm2,永久占地3.23hm2。
土石方量:经现场踏勘和查阅资料,2015年11月,本项目地块进行的场平工作,原始地貌早已破坏,未保留有表土。因此,本项目后期绿化表土需外借。本项目绿化面积为1.41hm2,临街集中绿地占地为0.35hm2,此部分已有部分绿化,后期实施景观绿化工程时只需补载部分绿植,不需要再进行表土回覆,因此,本项目需覆表土的面积为1.06hm2,覆土厚度为0.3m,共需覆表土0.32万m3,外借表土来源于高新区汽车科技产业园七通一平工程清表土方(表土外借说明详见附件6。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开挖土石方18.46万m3,回填6.31万m3,外借土方2.41万m3(含表土0.32万m3),余方14.56万m3。
借方2.41万m3中2.09万m3为一般土方,0.32万m3为表土。一般土方外借于泸州高新区便民商业配套设施(专家公寓、高新2号家园)项目地下室开挖土方,表土外借于高新区汽车科技产业园七通一平工程清表土方(表土外借说明详见附件6)。
余方14.56万m3中3.00万m3用于泸州市银沙路延长线道路工程回填利用(余方接纳证明详见附件4),其余的11.46万m3用于泸州高新区园区七通一平(高科路)工程建设回填综合利用(余方综合利用说明详见附件5)。
